周培源基金會秘書長辦公會工作規(guī)則(試行)
(2025年8月27日 七屆三次全體會議通過)
第一條 為進一步完善基金會內部治理結構,提高自身建設的科學化、現(xiàn)代化水平,推行分級管理、加強流程規(guī)范,提高工作效率,決定建立秘書長辦公會制度。特依據(jù)《周培源基金會章程》的有關要求,結合基金會工作實際,制定本工作規(guī)則。
第二條 在理事長辦公會領導下, 秘書長辦公會行使基金會日常工作管理決策職能。秘書長辦公會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。
第三條 秘書長辦公會組成人員為秘書長、副秘書長、秘書處辦公室主任。秘書處辦公室及有關機構工作人員列席會議,在京副理事長、特聘顧問視有關情況列席會議。
第四條 秘書長辦公會會議由秘書長負責召集和主持,或委托副秘書長召集和主持,臨機召開。
第五條 秘書長辦公會主要職能:
一、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、法律法規(guī),貫徹執(zhí)行上級主管部門有關指示精神;
二、研究擬訂理事會全體會議、理事長辦公會議議程草案、日程草案,研究提出需要提交理事會全體會議、理事長辦公會審議通過的其他有關事項; 貫徹落實理事會、理事長辦公會決議、決定;
三、研究擬訂基金會規(guī)章制度,制定基金會日常運行管理流程規(guī)范;
四、研究提出設立、變更和終止辦事機構、分支機構、代表機構建議;
五、研究提出基金會顧問、副秘書長和各機構主要負責人(專員)的聘任或解聘方案,研究決定基金會秘書處及其他有關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或解聘,提出其薪酬、福利待遇方案;
六、研究擬訂基金會年度工作計劃(投資計劃)草案、資金預決算草案,研究擬訂基金會工作報告草案;
七、研究擬訂金額50萬元以上的資金募集、管理和使用計劃,計劃外金額20萬元以上的資助及合作或投資項目方案;研究決定金額低于50萬元的資金募集、管理和使用計劃,計劃外金額低于20萬元的資助及合作或投資項目方案;組織實施有關計劃、方案;
八、研究提出專項基金設立及結項的建議;
九、研究編制秘書長工作報告,協(xié)同推進秘書處各項工作;聽取審議秘書處辦公室及其他各有關機構工作匯報,督促檢查各機構日常工作;
十、決定其他有關事項。
第六條 會議議題由秘書處提出或秘書長指定。會議通知隨機發(fā)出。
第七條 秘書處辦公室負責會議記錄并擬發(fā)會議紀要,會議紀要由秘書長簽發(fā)。
紀要分送理事長辦公會組成人員及基金會其他理事、監(jiān)事、有關機構,抄送九三學社中央主席辦公會議成員、秘書長、副秘書長、辦公廳。
第八條 本工作規(guī)則自理事會全體會議通過之日起施行。